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
房屋出租公告
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1處房屋出租,通過競價的方式選擇承租人,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標的名稱 | 單位 | 數量 | 建筑面積(㎡) | 年租金起始價(萬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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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路院內北樓三樓 | 處 | 1 | 121 | 3.5 |
公告期: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14日。 | 保證金截止:(以到賬為準) 2026年2月14日17:00 | 增幅:0.1萬元 租期:2年 | ||
項目事項聲明: 1、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在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進行了全面了解,一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出租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出租標的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出租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 2、成為最終承租方后非人為不可抗因素不得退還轉讓標的,否則將視為違約;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發的風險因素,由最終承租方自行承擔,出租方有權處置競買保證金、追償損失、追究法律責任。 3、意向承租方須承諾,自行承擔標的租賃過程中全部費用和使用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費用。 4、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標的移交過程中,意向承租方應遵守出租方的各項管理規定。 | ||||
一、標的基本信息
1、出租人: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
2、本次標的為現狀現況出租,用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另行收取(如有預支情況據實結算),競租人應在報名前詳細閱讀公告;
3、展示時間、地點:公告期內,標的所在地;
4、承租人競租成功后,租賃合同簽訂前,需繳納人民幣10000元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租期結束后無任何違約事項,由出租方無息退還給承租人。違約事項從此保證金中扣除。
二、競租人資格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
2、競租人獲得租賃權后不得轉租;
3、房屋需在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合法使用,禁止用于餐飲等涉及明火作業的業態。
4、按要求及時足額繳納競租保證金,保證金以標的為單位,應以申請人的身份繳納。
三、競租注意事項
1、請競租人詳細查看有關標的的實物現狀以及標的的證件情況,自行了解有關標的的詳細情況。鑒于標的的復雜性及不可預見性,本次標的以現狀現況出租。競租人所持有的展示說明資料僅供參考。
2、競租人在交易標的信息披露期內應充分了解標的情況,競租人一旦報價,即表明已認可標的情況。因此,由標的瑕疵導致的相關后果由競租人自行承擔。
3、競租人攜有效證件,通過紙質形式進行報價,報價不得低于起始價,報價以增價方式進行,每次加價幅度可以是增價幅度的倍數。報價一經報出,不得撤回。
4、排名第一的承租候選人放棄承租、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租單位可以依次序確定后序排名的競租候選人為承租人或重新組織招租。竟租人報價相同時,原租戶有優先續租權。
5、競得人獲得租賃權后,需在5日內簽訂合同,簽訂合同后2日內預付半年租金。競得人放棄競得該標的的,或未在規定時間內預付半年租金或簽訂租賃合同的,視為競得人自動放棄承租權,其成交資格失效,標的再行招租的成交價款低于原成交價款的,原競租人應當補足差額。
6、租金支付:按照先交租金(預付半年租金)后使用原則,支付周期為半年。
出租方賬戶信息:
賬戶名: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
賬 號:1604010109022116334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泰安市分行
聯行號: 102463000016
7、本次競租在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紀委辦公室的監督下進行。
四、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時,當事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競租人被確定為成交人后放棄競得的;
2、因競得人原因未能在規定時間內預交半年租金、簽署租賃合同的;
3、競得人未按約定支付成交價款的;
4、競租人串通競價,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5、競租人對相關工作人員或其他相關人員采取不正當行為,影響競價公正性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因競租人弄虛作假給出租方或他方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徐老師,聯系電話:18853859886
紀委辦公室監督電話:8538637。
2026年1月26日